特色小鎮發源于 浙江 ,2014年在杭州 云棲小鎮被提及 ,后2016年住建部等三部委力推 ,這種在塊狀經濟和縣域經濟基礎上發展而來的創新經濟模式,是供給側改革的浙江實踐。
特色小鎮是在新的歷史時期、新的發展階段的創新探索和成功實踐。去年底,省政府印發了《關于培育創建江蘇特色小鎮的指導意見》,確定了江蘇特色小鎮發展的總體要求、 發展目標、創建路徑和工作機制。
明確江蘇特色小鎮堅持用“非鎮非區”的新理念,用“寬進嚴出”的創建制,用生產、生活、生態“三生融合”;產、城、人、文“四位一體”的新模式,加快培育創建一批能夠彰顯我省產業特色、凸顯蘇派人文底蘊、區域創新發展的江蘇特色小鎮。
特色小鎮建設特色性體現主要表現為產業上堅持特色產業、旅游產業兩大發展架構;功能上實現“生產”+“生活”+“生態”,形成產城鄉一體化功能聚集區;形態上具備獨特的風格、風貌、風尚與風情;機制上是以政府為主導、以企業為主體、社會共同參與的創新模式。
2 以定性為主,定量為輔
小城鎮的特色可簡單概括為產業特色、風貌特色、文化特色、體制活力等,這些特色選項的呈現以定性描述居多。但是,完全的定性描述會導致標準評判的彈性過大,降低標準的科學與嚴謹性。而少量且必要的定量指標客觀嚴謹,雖然使評審增加了一定的復雜性,但能夠標準的科學與嚴密。
所以,本次標準的制定以定性為主,定量為輔。在選擇定量指標時首先盡量精簡定量指標的數量,同時盡量使定量指標簡單化增強可評性。
如何衡量小城鎮的建設是否宜居?
和諧宜居的美麗環境是對小城鎮風貌與建設特色的要求。首先是對城鎮風貌特色的要求,依據研究,將城鎮風貌分為整體格局與空間布局、道路路網、街巷風貌、建筑風貌、住區環境等5個指標,評價小城鎮風貌特色。其次,標準對鎮區環境(公園綠地、環境衛生)以及鎮域內美麗鄉村建設兩大項提出了相關考核要求。
和諧宜居的美麗環境是特色小鎮的核心載體,對此給予25分的評分權重。
如何衡量小城鎮的文化是否傳承良好?
彰顯特色的傳統文化關乎小鎮文化積淀的存續與發揚。因此,標準從文化傳承和文化傳播兩個維度考察小鎮的文化傳承情況。
由于不是所有的小城鎮都有很強的歷史文化積淀,加強對缺乏歷史文化積淀的小鎮在文化傳播維度的審查。此項指標的權重為10分。
特色小鎮認定標準經過首批特色小鎮認定工作的檢驗也發現一些需要進一步修改完善的內容:
一是避免評選出的鎮都是“全能”型的鎮,而使“單打”特色鎮不能脫穎而出。
二是標準進一步強化“定性定量相結合”的思路,在評審程序復雜性的前提下,避免其過于彈性化。
三是標準中定量的指標要進一步深入研究,更加符合特色小鎮的實際。